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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》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,"全国助残日"活动即从当年开始进行。每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,都是依据当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确立的。助残日活动为残疾人提供了各种具体的服务与帮助,活动的规模和声势逐渐扩大,影响日益深入人心。实践证明,用法律的形式确定的"全国助残日"活动,是培育全社会扶残助残风尚、提高全民助残意识的一项重要举措,也是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个重要形式。
每年一次的"全国助残日"活动,动员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领导及数以亿计的群众参加,形成了强劲的声势和规模,为众多残疾人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帮助和扶持,有力地推动了
残疾人事业的发展,其意义广泛而深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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